校属各单位:
依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核按照《河南科技大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17-2020年)》(河科大政〔2016〕18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学院、机关行政职能部门、直属及附属单位。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撰写2017年度行政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并于12月22日下午6点前将自评报告(需分管校领导审阅,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博园B113房间),电子版发至fzghc@haust.edu.cn。
2.12月23日至25日,各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在发展规划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校内监督,并受理异议。
3.12月25日至29日,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组织对各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的目标完成情况表与原自评报告一并再次在发展规划处网站进行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进行分项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稿发至fzghc@haust.edu.cn。
4.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处级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后,发展规划处汇总各项成绩,核算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5.考核结果呈报学校行政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组审核后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要求
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撰写本单位的自评报告。
2017年度自评报告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任务书内容,对列入任务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要逐项说明原因。学院、目标直接相关职能部门、部分直属及附属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时要写清楚重大目标和关键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着重说明本单位在2017年工作中取得的突出业绩。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表》.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64270665
河南科技大学行政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