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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育学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科规划办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吿》,现将教育学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论文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6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5.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6.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6份(见附件1-2);(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见附件4);(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即可)。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2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请人请将纸质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管理科(博园B110室),电子版发送至fzghc01@haust.edu.cn。联系人:姚丽苹/张园,联系电话:64270323。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