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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参考

2009年第1期(总第48期)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9日 | 点击:

高 教 参 考

2009年第1期(总第48期)

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编印 2009年2月17日

合理分类 正确定位 科学发展 办出特色

21世纪初,中国高等教育数量剧增,规模扩大,迅速进入大众化阶段。大众化高等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不同于传统的精英教育的。由于思想准备不足、理论研究滞后、政策引导不到位,全国高等学校出现分类不清、定位不明、发展方向趋同的现象。如何引导高等学校正确定位,以便分类指导,使各就各位,科学发展,办出特色,是摆在制订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正确定位的前提是合理分类

从分类的逻辑上说,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用不同的标准分类。例如,从高等学校的设置与管理上说,可以分为国立、省(市)立、市立、私立(民办);从办学的形式上说,可以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网络大学、夜大学,等等。但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是培养专门人才,对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来说,合理的分类,应当以经济与社会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人才结构为依据。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多类型的,而高等学校对人才的培养是单一化甚至是盲目无序的。也就是出现了所谓的类型定位重学轻术、层次定位层层攀高、学科定位综合求全、目标定位北大清华的局面。这种单一化的发展方向与多样化的人才需求的矛盾导致了精英教育的发展方向与大众化教育的发展方向混乱不清的状况。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高等教育的健康、良性的发展,直接制约我国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党的十六大指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因此,高等学校既要培养一大批学术型的科学人才,更要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和更多的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实用型的职业技能人才。传统的以理论教育为主的本科院校,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有必要建立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教育体系。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十一五”期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要为社会输送110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教育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服务。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就是要加快生产、管理、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针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

二、多样化成为世界高教发展趋势

早在20世纪70年代,欧洲教育部长会议就组织了一个“第三级教育多样化专题调查组”,在英、法、德、荷兰、挪威、瑞士、瑞典7国经过6年的调查与试验,提出“第三级教育多样化”的报告,指出:“传统的高等教育制度,既不能满足各方面差别不断增加的学生们的需要,也不能适应这些国家技术上较发达以及民主的欧洲社会中技术和资格极大多样化对教育的需求。要使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只有把传统的高等教育改变成范围较广的、具有各种目的和各种水平的多样化第三级教育体系。”还提出,不同于传统大学教育另外形式的教学计划,要“更着重于就业需要”,“专业和职业走向必须以关于劳动力市场发展情况的既有数量又有质量的系统情报为基础”。

其后,高等教育多样化成为国际共识,如何建立多元化的高等教育体制成为各国所关注的问题。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提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中说:“几乎世界各地的高等教育都趋向多样化,虽然有些学校,尤其是具有理论传统的大学对变革有一定程度的抵触,但从总体上说,高等教育已经在较短时期内进行了意义深远的改革”,“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出现了两元的但未必是两极的分化现象——大学类型及非大学类型的高等院校……多样化是当今高等教育中值得欢迎的趋势,定当全力支持”。德国、英国、法国、美国、日本以及中国的台湾地区,在二战后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建立了传统大学系统以外的高等职业教育系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局为了统一世界各国教育的统计口径,制订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这份教育分类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绝大多数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教育结构。1997年修订的方案,对第三级教育(相当于除博士生教育以外的高等教育)有较大的修改。大致分为A、B两类。A类为理论型的,相当于我国的普通高校本科;B类为实用型的,相当于我国的高职。在理论型的A类中,又标明有两种不同的培养目标。一个是按学科分设专业,为研究作准备;另一个是按行业分设专业,培养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才。据此,我们认为,我国的高等学校可以分为3种基本类型:

第一种类型,学术型大学,也就是传统的综合性大学或所谓的“研究型”大学,以学习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基本理论为主,研究高深学问,培养学术人才。这类高校数量不宜过多,规模不必太大。在我国主要是以“985工程”大学和部分“211工程”大学为主体。

第二种类型,应用型本科高校,可以是多科性或单科性的,以学习各行各业的专门知识为主,将高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包括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培养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律师、教师和管理干部等。这是一个相当庞大而且复杂的院校群,包括一部分“211工程”大学、一般部委属院校、地方高校、民办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

第三种类型,职业技术高校,也可以是多科性或单科性的,以学习各行各业职业技能为主,培养不同层次的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以工程技术为例,包括高级技工、技术员以及施工、管理工程师。当前以专科层次为主,随着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将逐渐延伸为本科层次以至培养研究生,也可转入应用型本科继续学习,有如中国台湾的技职一样,成为有别于普通高校的独立系统。

在上述3种类型中,学术型大学有传统的综合性大学模式可依,有所谓世界“一流大学”的成例可借鉴;职业技术高校虽然是本世纪初才开始发展,由于一开始国家政策上就有了明确的规范,经过近10年来的理论探讨并在实践中已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如果政策引导到位,以上两种类型的定位比较容易。应用型本科高校情况复杂,有历史较长的省属老校,一向按传统的精英大学模式办学;也有不久前才“专升本”的新建本科院校,受单一化的评估体系所制约,也沿着传统的路子办学。如何引导这一类型的高校正确定位,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当前分类指导的重点。

三、每一类型都应该有重点高校

应当强调指出,每一类型都应该有重点高校,都可以培养不同层面的拔尖人才、一流人才,都可以成为国内(省内)知名、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一流大学”。现在,有的民办高校虽然只是高职高专或新建本科,但由于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已开始崭露头角,成为国内知名甚至国际有影响的高等学校了。因此,每所高校在制定发展战略时,都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学校所处的客观环境、社会需求和自己的特点与优势,在各自层次和类型中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切忌随大溜与急功近利。

温家宝总理对制订规划纲要指示:“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归根到底是多出拔尖人才、一流人才、创新人才。高校办得好坏,不在规模大小,关键是要办出特色,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为了办出特色,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每所高校应当研究客观环境(经济、文化、生源等)、社会需求(类型、层次、专业等)、自身特点和优势(文化积淀、社会声誉、师资力量与特长以及校风等),在各自层次和类型中办出特色。特别要指出的是:特色不是喊出来的,也不是少数人拍脑袋想出来的,更不是上级指定或专家设计的,它是自身的文化积淀与客观社会环境和谐结合的产物。著名大学之所以著名,是在历史中形成,为社会所公认,扎根于人们心中的。

最后,还必须指出,在分类指导、正确定位、科学发展、办出特色上,教育部门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保证很重要。必须变单一的评估导向为多元的评估导向,建立政策引导与高校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制度保证。这是另一个需要专门探讨的问题。(作者:潘懋元 董立平)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2月16日

高等学校为什么要分类以及怎样分类

——加州高等教育规划分类体系与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比较

高等学校的分化和高等学校的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分化是客观结果,表明高等学校之间在责任、使命、特点等方面存在的客观差异;而分类则带有主观色彩,虽然分类必然要依据高等学校的客观差异,但是对高等学校分类意味着要给学校贴上一个“标签”,以表明高等学校间存在的分化和不同。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给高等学校分类?怎样分类才更加科学合理?

一、加州高等教育规划分类体系和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简介

加州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是在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中构建起来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于1959年由克拉克•科尔主持起草,获得州参众两院议会通过.总规划于1960年开始正式实施。总体规划由加州教育理事会与加州大学董事会二者的联络委员会提出,并由州长召集的立法机构特别会议签发,因此它是以法案的形式出台的。

1971版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是由克拉克•科尔领导的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制定的,1971年在基金会的报告中使用,1973年正式对外公布。这是卡内基分类法的最初版本,设计的最初目的是要把它做成一种能够提供给高等教育研究者使用的研究工具,用以更好地描述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性。

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是不是可以看成是一种分类,是对两者进行比较之前首先应该回答的问题。从加州总体规划产生的背景来看,它所要解决的是高等教育机构“同质化”以及怎样使高等学校能够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问题。从当时加州的高等教育来看,“有些州立学院想要成为羽翼丰满的大学,有些社区学院想要成为四年制学院,私自立学院感觉受到他们所谓公共部门的不灵敏的扩张的威胁”,所以,在总体规划制定前,几乎没有学校愿意安于自身的角色和地位。另一方面,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学生要求进入高等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市场要求高等教育系统“为更多的职业培养更高的技能”,“州立法机关正在接管决定高等教育政策的过程中,把决策权从高等教育本身接过来”。加州总体规划这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实际上它是以规划的形式确定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每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对应着社会的不同需要和要求。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也是一种分类。

二、为什么要分类——两个分类系统的背景和思路

加州分类系统和卡内基分类系统虽然相融十余年,但实际上两者产生于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同一时代,即所谓美国高等教育的“黄金时代”,因此两个分类系统在所面临的背景和产生的原因方面非常相似。如果结合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分析,更能发现这其中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们不禁要问: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是否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一)两个分类系统产生的背景

1.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大,处于向大众化转变的进程之中。

2.高等教育机构的规模在扩大,原有高等教育系统的平衡被打破。

3.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受到重视,导致了学校间的趋同发展。

(二)高等学校分类是规模扩展上后系统重建秩序的客观要求

美国高等教育在20世纪60、70年代的发展与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状况十分相似,美国正是在这一时期推出了著名的两个高等学校分类系统,而我国现阶段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就我国的情况而言,高等学校分类日益受到关注的原因可能有两点:第一,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机构间的差别越来越明显,已经初步形成了不同的类型,需要通过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职责和使命;第二,由于高等教育系统内资源分配方式、政策、观念等多方面的影响,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存在着趋同发展的现象,一些学校不顾自身条件争办研究型大学、盲目提高学校“层次”,对我国大众化高等教育系统秩序的建立以及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高等学校的分类是否存在着某种规律?高等学校分类与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之间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这一问题可以从多角度进行分析,我们尝试从系统秩序的建立方面分析这一问题。

首先,分类是系统重建秩序的方式。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系统的混乱,尤其是规模扩张的初期,混乱状态更加明显,以往精英教育阶段的规则被打破,“大发展”留给了高等教育机构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因此对整个高等教育系统来说,它需要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以便重新建立秩序。有学者对加州分类进行过评价,认为“加利福尼亚的方法使得其高等教育的发展比其他大多数的州都更有序”,点明了加州分类的这一突出作用。

其次,大众化的高等教育系统在客观上提出了分类的要求。应该说,精英教育阶段高等教育机构的“同质化”倾向更为明显,但由于高等教育整体规模有限,而且精英高等教育所担负的使命也比较单一,因此这种“同质化”是相对比较合理的。但进入到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所担负的使命变得越来越多样化,高等教育规模也更加庞大,因此在客观上提出了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的要求。

最后,从科研实力角度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是维持系统稳定的要求。中美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现象值得我们深思:美国在20世纪60、70年代形成的两个分类体系,其分类标准从根本上说都是以科研实力为导向的;我国当前比较受认可的分类如“985”学校、“211”学校等,实际上也是科研导向的分类。为什么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大之初,科研会成为高等教育分类标准的首选因素?我们认为,如果从系统秩序的角度分析,以科研为导向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有助于形成金字塔型高等学校的分布,处于顶层的高等学校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处于基层的高等学校则是数量庞大的以教学为主要任务的学院,这种上窄、下宽的金字塔型高等教育系统更有利于系统的稳定。

三、怎样分类——描述性分类和规定性分类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高等学校的分类颇多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应该怎样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之上,提出了各种分类方法,如按照层次、类型、专业等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但我们认为,其间有些问题仍存在模糊认识,有些问题则还没有得到应有关注,这些使得现有的分类研究和分类实践徘徊不前。以下我们将结合加州分类和卡内基分类,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创建我国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体系有所借鉴和启发。

(一)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高等学校的分类无疑首先要建立在对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理论研究之上,这些理论研究就是目前学术界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要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特点是什么?在上述问题中,现有的分类研究更集中于说明“为什么”和“是什么”,而对“怎么样”很少涉及。

“怎样分类”这个问题带有更多的实践性,要想回答这一问题,不仅要回答“分类标准是什么”、“各种类型是什么”等问题,更要切实地建立一个可操作的分类系统,就像加州系统和卡内基系统一样。如果把分类比作“贴标签”,那么“为什么”和“是什么”都是“做标签”的过程,“怎么样”才是要把标签贴上去的过程,这包括“为什么贴”、“谁来贴”、“怎样贴”等环节。

为什么要强调分类的实践性?这和“为什么分类”这一问题密切相关。如果我们是要通过分类建立系统秩序,那么只有真正建立了分类系统,其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因此我们说“分类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再好的分类如果只停留于理论研究,其作用都无法发挥出来。从另一个方面讲,分类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不完全取决于前期的理论研究,分类本身必须依据于高等教育实践,因此随着实践的变化,它也需要在实践中逐步修订。因此,.分类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不是静止的,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加州分类和卡内基分类的数次大修订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描述性分类和规定性分类

以上的分析说明,对分类的研究,不仅应该关注分类的标准,更应该关注分类的实践。所以,本文提出,从描述性分类和规定性分类的角度来理解分类问题。顾秉林先生曾经提出,加州总体规划为“公立高等教育系统树立起‘规划型分类’的典型。这种分类通过法律约束或政府推动,建立起了对不同高等教育机构功能分化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的规则与秩序”。台湾淡江大学的杨国赐教授也曾经对加州规划和卡内基分类进行过比较,他认为,卡内基分类是“以角色与功能作为区分标准”,而加州总体规划是“以任务作为区分的分类标准”。

从分类制定的方式和手段出发,我们将高等教育的分类分成描述性分类和规定性分类两种,卡内基分类是描述性分类的代表,而加州分类则是规定性分类的代表。以下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两者的异同。

1.分类目的不同

描述性分类的目的就是要对高等学校的特征进行描述,以便对具有不同特点的高等学校进行区分。描述性分类所持的标准是关键,因为高等学校的特点很多,根据哪一种标准对其进行分类,就是从哪一个维度出发建立系统秩序。但是要注意,描述性分类所描述的高等学校的特点并不是在分类后形成的,在进行分类以前,这些特点就已经存在,只不过分类后这些特点成为这类高等学校的典型特征,所以,描述性分类的作用是刻画和引导。

拿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来说,它是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在进行研究工作时,为了满足政策分析的需要而创建的。在1973年公开出版的第一版分类报告中明确提出,分类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更多的进行高等教育研究的个人和组织提供帮助”;分类的另一个目标是为了唤起人们对美国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差异的注意,并强调应意识到这些机构多样化的重要性。在卡内基分类发布不久,就有研究用到了这一分类,研究者认为,“我们无论怎样都没发现在可预见的将来需要更多的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型大学”,相反我们应该“保留甚至增加高等教育机构在类型和培养项目上的差异来抵抗同质化”。因此,可以看出,卡内基分类突出地体现了描述性分类的目的,这就是要关注高等教育机构的现有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不同。

规定性分类则是要通过某种手段对高等学校的特点给予规定,使各类高等学校按照所规定的使命而发展。所以,其关键在于手段,手段必须足够权威,规定性分类才能有效,才能达到建立高等教育系统的目的。另外,和描述性分类不同,在对高等学校进行规定性分类以前,尽管它也表现出一些这一类型的特点,但还不够明确,它的特点和定位是在规定性分类之后逐渐明确起来的。

加州高等教育分类是加州高等教育总规划的产物,而且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加州高等教育之所以要分类,是为了解决当时加州高等教育系统中出现的缺乏秩序的问题,因此在这里,分类只是规划的工具,而不是规划的目标。加州高等教育分类除了关注各层次高等教育机构的职能,更对不同层次高等教育机构的资源配置进行了规定,这可以说是规定性分类的最好体现。

2.分类机构性质不同

规定性分类必须体现权威性甚至强制性,因此一般由具有行政权力甚至立法权力的机构来制定。加州分类是由加州总规划调研小组撰写的,这个小组在加州教育理事会与加州大学董事会二者的联络委员会委托下成立,其成员全部是来自各类高等院校的代表。而且,加州教育理事会是当时州立学院系统的管理者,加州大学董事会是拥有宪法独立地位的加州大学管理机构,因此这一分类具有权威性。但只有权威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某种强制性,这就必须通过立法手段。确定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三个部分各自的基本使命和管理结构的立法是1960年4月14日通过的《多纳霍高等教育法案》,该法案由州长正式签发,以众议院第88号决议的作者多纳霍(Dorothy Donahoe)命名。

制定描述性分类的机构则更加多样化,在美国大多为民间机构,比如卡内基高等教育分类就是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创建的,后者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独立的教育研究和政策中心,其宗旨是“鼓励、支持教师职业以及高等教育的利益、提高教师职业的地位”。1967年,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创建了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目的是为了对美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委员会碰到了一个难题——当时还没有一种分类体系能根据与学院和大学工作最相关的各维度将它们进行分类。于是,为了满足研究的需求,卡内基分类法诞生了。

卡内基分类虽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执行,但由于其制定机构的权威性以及分类本身的科学性,它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中逐渐起到主导作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很快地接受了这种分类体系,现在它已经被高校、政府、基金会、媒体等广泛使用。在这种意义上,它虽然不是规定性分类,但也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建立制度和秩序的作用。

3.分类标准和方式不同

分类标准和方式是分类目的的具体体现,因此,不同的分类目的必然导致分类标准和方式上的不同。作为规定性分类的加州分类法,为了确定高等教育系统的秩序,直接规定每个类别的职责和定位,包括要提供什么样的课程、招生的范围、管理机构、承担多大程度的科研任务、授予什么学位等。在1959年的众议院第88号共同决议中明确提出:“针对初级学院、州立学院、加州大学和本州其他高等院校中的高等教育设施、课程与标准之发展、扩充与整合,编撰一个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以满足本州在今后十年内及未来之需求”。

加州分类是加州高等教育总规划的调研小组在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制订规划以前,调研小组对学生的录取和保留等情况、加州高等教育的财政支付能力、加州高等教育成本、院校容纳能力和区域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今后十五年内加州高等教育各方面状况进行了预测。规定性分类具有一定的刚性,而且是高等教育发展和政策出台的基本依据,因此充分的前期调研是十分必要的,否则会造成分类不当,影响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

与加州分类不同,卡内基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分类“能与机构的功能、学生的特性和院系组成保持一致”,因此它是根据高等教育机构做了些什么来对它们进行分类的,如根据在授予学位的类型和数量、所获得的联邦基金的数量、学科的特殊性、入学条件等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

描述性分类的标准也决定了其分类方式。卡内基高等教育分类不像加州分类那样,它不做实际调研,也可以说它没有自己的第一手资料,而是根据其他机构搜集的数据作二次分析。卡内基分类所使用的数据是政府数据,来自美国教育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等。

四、分类的局限及修订

(一)规定性分类的利弊及加州分类的修订

1.规定性分类的利弊

2,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的修订

(二)描述性分类的利弊及卡内基分类的修订

1.描述性分类的利弊

2.卡内基高等教育分类的修订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是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的必然要求,分类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等学校在规模扩大中定位不明的问题。尤其在高等教育规模比较大的美国和中国,似乎尤为突出。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在高等学校分类上走的是另外一种道路,可以说,在这些国家里,高等教育每次变革的结果都是各种新型高等教育机构的产生,因此相对而言,这些国家的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对自身的定位更为清楚,因为它在产生之时已经被赋予了特殊的职责,比如英国的新大学、法国的大学校、德国的高等专业学校等,再加上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规模相对比较小,因此它们所面临的高等学校分类的问题不如美国、中国这样的国家突出。

但是应该看到,分类本身不是目的,分类的最终目的是要推进高等教育系统向多样化发展。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张阶段,分类的首要目的是要建立高等教育的秩序,防止高等学校的趋同发展,但这解决的只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暂时问题。从长远来看,高等教育要想健康持续发展,并不是把高等学校分成多少类型就能实现,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越是没有类型的限制,越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和自主性,高等学校才能办出自己的特色,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也才能体现多样化的特点。从这种意义上说,分类的目的并不在于类型本身,它更多体现的是一个引导的作用.即高等学校不能趋同发展,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办出自己的特色,所以分类的最终目的是超越分类,实现高等学校的个性化以及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化发展。(作者赵婷婷 汪乐乐)

摘自《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年第4期

在分类基础上引导高校科学定位

近年来,我一直在研究高校分类与定位问题。我发现,目前我国高校在定位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高校追求规模大、规格高、学科全,并以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如“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纷纷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方向发展,许多地方本科院校向“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看齐,占我国普通高校1/2的高职(专科)院校虽然在国家现有政策框架下暂时无法升格,但升为本科、追求学术性的愿望和内在动力丝毫没有减弱。可见,无论是加强分类指导还是推进分类评价,都迫切需要对高校进行分类。现在的焦点集中在以什么为依据进行分类、如何建立起可操作的高校分类标准及分类指导政策等3个基本问题上。

我个人认为,我国高校分类应当以高级专门人才类型(如学术研究型人才、复合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基本依据。设计时应遵循以下思路:先对高等教育分类,再对高校分类;先横向分类,后纵向分层;根据国情设计而不照搬国外标准;将分类与评价(含排名)分开。

基于以上思路,建议政府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设置面向,先将我国高校划分为学科类、专业类和职业技术类三类。其中,学科类是指以培养学术研究型及后备人才为主要任务,面向学科分类设置专业和课程的高校;专业类是指以培养复合应用型(工程型和专业型)人才为主要任务,面向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和课程的高校;职业技术类是指以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面向岗位(岗位群)设置专业和课程的高校。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子系统相应建立起包括专科(副学士)、本科(学士)、研究生(硕士)三级教育在内的层次体系,使这一子系统中表现优秀的高校和学生都有向上发展的空间。同时,建立起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两个子系统横向上相互沟通、纵向上相互衔接的机制(课程互认、学分互换、学位互通等),真正构筑起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值得强调的是,高校定位只能由高校自主来选择和确定,政府的职责是制定高校分类标准及分类指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分类评价。(湖南大学研究员 陈厚丰)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2月16日

观点交汇

大学定位需国家意志与学校传统结合

实现高校科学定位的目的是使整个高等教育结构体系与多样化的社会需求相匹配,因此,高校定位需要国家意志和学校传统相结合,分类应有利于促进学校在自身“市场份额”内的内涵发展。首先,在建设思路上要从一流的学校转向一流的体系。我国前一段走的是分层办学的路子,这一发展模式与行政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使得各高校“拔高、趋同”倾向不可抑止。笔者认为,也不能把板子完全打在学校身上,因为“更上一层楼”是每一个组织和个人正常的发展取向。应该反思我们的政策导向。政府应制订高等学校发展的全国性总体规划和地区性定位规划,以此作为新形势下改善和加强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重要推进措施。

下一步,高等教育建设的重点应由一流的学校转向一流的体系,以体系与社会的匹配性及体系内每所学校的卓越发展为衡量标准。其次,在路径选择上要紧紧抓住不同高校的“使命”要求。笔者曾按“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学院”的层次结构和“学科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类型结构,构建了高等学校的二维分类模型,但要进一步实现操作实施,还需加入使命的维度。即结合高等教育“两级管理”的体制模式,考虑高等学校的层次、类型,按使命,面向构建“国际性大学、国家的大学和地方性高校”可操作性分类推进方案。 (作者:马陆亭)

既不妄自菲薄又不好高骛远

目前,关于高校科学定位有3个问题值得注意:其一,本科包括综合性大学争办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这是一个悖论,一些大学一方面喊出建设一流大学的口号,另一方面又自甘降低身份与高职院校争抢原本就紧张的生源,更严重的是一些研究型大学目光向下,该努力于一流大学的建设而没有努力于一流大学的作为。其二,热衷于学校更名和放弃办学属性。类似于高职升学院、学院升大学的现象虽有一定程度的控制,但高校不安于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属性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热衷于学校称谓的改变,表面看是校名之争,背后却是缺乏办学自信和不安于现有办学属性、办学层次的问题。其三,学科样样争先不甘居后。大学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便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其学术追求也要有侧重。

基于国家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我国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更应当有为国分忧的大局意识,既要竞争,更要开展富有成效的学科发展、科学研究的分工合作。总之,不同办学属性和层次的大学应当有一个根据自己的历史条件、现实基础和当地需要而确定的发展定位,既不妄自菲薄,更不好高骛远,并且在这个定位的基础上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作者:眭依凡)

大学定位要防趋高更要防趋同

谈及大学定位存在的问题,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趋高,一种是趋同。与趋高相比,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大学定位千校一面的趋同现象更值得深思。造成大学定位趋同的原因很多,现有高校分层与分类理论的不成熟和不完善给大学定位带来误导,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在实践中比较容易操作,分层与分类理论一直以来被各大学奉为定位的至宝,要定位先归类,看看自己学校属于哪个层次、哪一类,这样,同层次或同类别的大学定位想不趋同也难。

其实,分层是与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合理的分层有助于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进行高效率的管理;分类是为评估服务的,是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价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但现实是,我国的大学离开了分层与分类就不知道如何给自己的学校定位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大学的遗憾。当然,我们不是说分层与分类的理论研究不重要,只是说它对于大学定位的核心价值取向(主动提高大学核心竞争力与实施战略管理)来说不是最重要的。笔者认为,大学定位就是找准自己的教育产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文化效应等)在社会中的位置。在某一阶段学校可以优化组合自己的优势资源,推出最优的教育产品,而不用去太在意分层与分类及其与之相联系的排名、评估等。总之,教育资源国家给,定位事情自己做。(作者:张阳)

建构高等教育公共财政制度

大学定位就是要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自身的条件,找准自己的位置。因此,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对解决当前困扰大学发展的问题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一是结合大学的办学实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是我国大学发展方式的转变期、发展思路的调整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提高质量的机遇期。大学应开展全校性的调查研究,确定大学发展方向,形成共识,凝聚人心。二是以特色为前提,以需求为导向,打造大学的核心竞争力。从大学的学术传统、大学文化和已有学科实力出发,对大学在国家和地方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充分的评估,以需求为前提,打造特色学科,发展品牌专业。三是同中求异,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大学应由过去的盲目趋同转变为理性分工,找准自己的生态位,形成彼此错落有致、差异性、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四是建立高等教育分类系统,建构高等教育公共财政制度。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分类系统,当前财政部仅根据“985工程”和“211工程”等粗略的分类对部分高校进行拨款,这不但直接影响了教育的公平和效率,而且直接刺激了大学的趋同升格之风。只有建立科学的高等学校分类系统,以此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才能建立有效的高等教育财政制度,推动大学的科学定位。(作者:周光礼)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2月16日

简论大学特色

大学特色是指一所大学在长期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的、明显有别于其他大学的办学特质和独特风格。在大学发展中,大学特色是大学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之所在。追求办学特色既是规避大学生存风险的手段,更是大学发展观至高的价值理性的体现。

办大学不等于办学层次越高越好、学科越多越好、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要看大学培养的人才社会需求程度、科学研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以及国际交流对人类文明的促进程度。一所大学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的不断创新和与时俱进方面,尤其体现在办学特色方面。

大学特色来源于大学的本色。本色者,大学本质与规律也。只有遵循大学的本质与大学的发展规律,大学才能办出特色。大学特色不会自然形成,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大学要形成特色就必须在正确办学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不懈追求、长期积累,经历一个从朦胧到清晰、从量变到质变、从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完善的过程。同时,特色形成的过程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过程。

纵观国内外大学的成功经验,大学办出特色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办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深刻的社会性。没有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能贯彻服务社会的宗旨,就不可能产生社会公认的特色。第二,办学特色必须在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的办学理念的基础上凝炼而成。办学理念是大学的灵魂,是大学精神的结晶,是大学特色形成的基石。很多大学的成功都与它的办学理念息息相关。因为办学理念是大学里相对最稳定的要素之一,正是它支配了大学的长期发展方向。第三,办学特色既是一种理念,又是一种实践;既需要理论家的思想水平和认识高度,又需要全体师生的现实努力。因此,办学特色是理念和实践的一体化过程。办学特色是大学人长期探索、不断凝炼的智慧结晶。第四,办学特色必须依靠对社会的贡献来证明和支撑。一是集中体现在办学特色的优势学科对社会进步的贡献;二是大学教师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对社会的贡献;三是大学毕业生对社会发展所做出的成就。

2005年以来,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围绕如何把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全校师生员工开展了大讨论,形成了要彰显立信传统办学特色、把立信办成一所定位准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的大学的共识。

立信的办学特色究竟是什么呢?根据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规律和基本路径,立信长期形成的以教育、实践和出版为基本内容的“三位一体”办学模式所蕴涵的、为社会广泛接受的实践性、实用性可能是最鲜明的特色。

如何把立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既要努力继承“三位一体”办学模式的传统,更主要的是要继承传统的“三位一体”办学模式所蕴涵的思想精髓,发扬和光大立信实践教学的办学特色。首先,要制定体现特色的学校发展战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站得高、看得远、规划好,才能办好大学。制定发展战略需要进行SWTO分析,要进行案例研究。发展战略的制定要体现办学特色,这是关键。要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战略规划的严肃性、有效性。

其次,学科建设与队伍建设要体现学校特色。学科是大学构成的基本元素,学科性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大学如果淡化甚至丧失了学科性,大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价值。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学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还将是一所教学型和教学为主型的财经类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将是学校长期的中心工作。但是,立信作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同样应该首先具备作为大学的基本特征,同样应该承担起社会赋予的基本功能。因此,学科建设同样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龙头,要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统领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模式也要进行改造和创新。为了适应“实用教育”,我们需要建立一支流动的、主要来自于大中型企业中高管理层的、兼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要进一步改革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科研奖励制度,特别是要充分鼓励多出高质量的实践性、实用性的教学研究成果。

再次,人才培养要体现学校的特色。大学教育的本质是能力教育、能力训练、能力培养,而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知识是无止境的,因此大学进行的首先应该是学习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同时,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实践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同样重要;社会要发展,人类要进步,又需要大学承担创新能力的培养责任。为了适应“实用教育”,要建立全方位合作的新型校企关系,大力引进中外教育合作项目,大规模调整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课程体系,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教学特色是一所大学办学特色的重要内容。结合立信的实践来看,目前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围绕办学特色需要思考的问题有:第一,从学校层面上看,如何从思想观念上真正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第二,从教师层面上看,如何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的需要,逐步形成师生之间的近距离接触、深层次切磋、全方位互动,建立师生之间的知识性、情感化、科研型的良性的教学相长的关系。第三,从职能部门管理层面上看,要有“大教学”的理念,各职能部门均应围绕育人这个中心,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要支持二级学院的教学改革举措,尤其是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式的改革。第四,从学生层面来看,应重点关注学习意识、学习方法。要采取措施鼓励能够对学生的思想、学业、生活进行全面指导的教师走到学生教育管理的前台。

有人提出,大学的学生不是教出来的,而是“染”出来的(染缸理论)或者是“泡”出来的(泡菜理论),这充分说明大学文化在人才培养和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大学文化代表着现代大学的软实力,立信要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大力宣扬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繁荣科技、服务社会的大学精神,倡导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严谨治学的校风学风,建设尊重学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新文化。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有悠久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巨大的发展潜能和广阔的社会舞台。我们相信,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立信一定能够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作者:唐海燕)

摘自《光明日报》200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