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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2014-2016年任期目标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依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2014-2016年任期目标考核工作。考核仍按照《河南科技大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2014-2016年)》(河科大政〔2014〕7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学院、机关行政职能部门、直属及附属单位。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撰写2016年度行政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及2014-2016年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并于12月19日下午6点前将2份自评报告(需分管校领导审阅,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博园B113房间),电子版发至fzghc@haust.edu.cn。

2.12月20日至22日,自评报告在发展规划处网站进行公示。

3.12月23日至28日,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组织对各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的目标完成情况表与原自评报告一并在发展规划处网站进行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进行分项考核(科研年度统计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任期统计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并将考核成绩报送发展规划处。

4.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处级干部大会后,发展规划处汇总各项成绩,核算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及任期综合考核成绩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5.考核结果呈报学校行政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组审核后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要求

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2016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工作,撰写好本单位的自评报告。

1.2016年度自评报告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任务书内容,对列入任务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要逐项说明原因。学院、目标直接相关职能部门、部分直属及附属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时要写清楚重大突破性目标和关键性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着重说明本单位在2016年工作中取得的突出业绩。

第三部分:附表1。附《 单位2016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表》

2.任期自评报告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任务书内容,对列入任务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要逐项说明原因。学院、目标直接相关职能部门、部分直属及附属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时要写清楚重大突破性目标和关键性目标的任期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着重说明本单位在三年任期中取得的突出业绩。

第三部分:附表2。附《 单位2014-2016年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表》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64270665。

                                             河南科技大学行政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附表2《____(单位)2014-2016年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表1《____(单位)2016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