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期检查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学院、直附属及科研单位自评报告已收齐并审核完毕,现将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予以公示。若对相关材料有异议,请于3月22日18:00之前,向发展规划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2日
公示地点:博园B113发展规划处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