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人认真学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详见附件),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拟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管理科(博园B1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fzghc01@haust.edu.cn。
四、申报截止时间:4月6日。
联系人:姚丽苹 张园 联系电话:64270323。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