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填报单位
请本科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军工研究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工作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后勤保障部、校团委、校友总会办公室根据评价表内容填报数据。具体任务请查看附件《2023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价数据表》。
二、具体要求
(1)填报时要明确各学院和科研单位数据的归属,特别是用房面积、人员经费、设备经费、科研成果等指标,禁止数据重复交叉使用,数据要客观、真实、准确。
(2)请注意表中各个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
(3)填报时不要增减和改变数据表中的行和列,尤其不要改变学院的次序。
(4)填报数据关系着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价结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数据要以适当方式公示,无误后方可报送。
(5)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数据表电子版和PDF扫描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OA发送至送发展规划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部张老师,联系电话:64231742。
发展规划部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