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增强学校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及《河南科技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全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包括我校现行由学校批准、以学校名义印发并在全校范围内施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规定”“规则”“办法”“意见”“实施细则”等,不包括各单位自行印发的各类“通知”“方案”“规划”“计划”等文件。
各单位自行制定、仅在本单位执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请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二、清理标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止:
(一)与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学校章程相抵触的;
(二)无法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学校管理实际及发展需要的;
(三)适用期已过,无需继续执行的;
(四)学校已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但原有相关规章制度尚未废止的;
(五)其他需要废止的制度文件。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
各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起草的学校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与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审核。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河南科技大学规章制度清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以及拟废止文件原文一并发送至fzbgs@haust.edu.cn。
(二)汇总审议阶段
发展规划部(法治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审查与汇总,并按程序提请学校审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文废止相关制度。
四、工作要求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对所负责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机构有变更的,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自查清理。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实施的规章制度,或不同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
联系人:姚丽苹/李芬芳
联系电话:64270323
发展规划部(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