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425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安排
各学院、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
(一)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书院要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加大学习力度,加快学习进度,着力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将实施“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等统筹安排,确保各学院、书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参与方式: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
(二)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书院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歌曲传唱活动,面向学生征集歌曲传唱视频,并于12月10日前,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列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总结材料”一并发送,作品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学院(书院)+姓名+联系方式。歌词、歌谱、伴奏等资源详见: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1107/20965.html。
(三)继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学校将于12月4日上午9:00-10:00在文科1号楼模拟法庭(文1-S301)设置分会场,各学院、书院亦可组织师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校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请各学院、书院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综合文字材料,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部(法治工作办公室)邮箱fzbgs@haust.edu.cn,邮件请统一命名为:XX单位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总结材料。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64270323。
发展规划部(法治工作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校团委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