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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踪国内外重点大学的发展趋势和动态,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定位及重大决策提供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政策建议或决策依据。
2.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各种专项规划,包括专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等。指导学院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规划的检查、监督、协调实施。
3.对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定位进行整体设计,组织论证学院和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4.根据教育发展规律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负责学校发展战略、体制改革、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及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5.参与综合平衡学校人事、招生、教学等各类计划,提出学校研究生、本专科生、成教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的年度招生计划建议。
6.负责学校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统一审核学校对外有关数据。
7.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组织对行政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直属(附属)机构任期目标的制定、检查、考核和评价,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8.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与各级政府发展规划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沟通协调工作。
10.负责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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